2010.02.14 舊,都變成新的了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忠明教會 教會電子講章




耶穌愛你耶穌愛你

2010.02.14 舊,都變成新的了

傾心樂團父親節獻詩傾心樂團父親節獻詩

主日講壇

哥林多後書4:16-18;5:14-19(382 453 397, 17)

舊,都變成新的了

忠明教會主日講道 林鴻祐牧師 講於10 0214

新年新希望

台灣人對新年充滿期待,希望一開頭全新的,一切都新,所有舊的約束統統去除,過去負擔消失無蹤,眼前一片新鮮,所有欣欣向榮。假如,借款就此一筆勾消,豈不知道多好呢…台灣人希望新年開始,搶得拜拜神明的第一炷香,搶得神明最大的保佑,給神明最明白的印象。拜神明的滿腦海裏,充滿完全的「我」,希望「我」奪得第一,「我」最被關心到,「我」的需要得神明眷顧與滿足。因此,古老宗教的祈禱,祈求,獻祭祈願,關鍵在於讓神明看見「我」等之需要。如何讓神明看得見,在芸芸眾生的敬拜者裏頭之「我」呢?只有被神明看見,祈願才得以實現!若被神明看見,卻「我」的祈願依然無法得實現,那麼,問題就不在「我」,而在於神明之「無能」了。因此,借用德國學者之觀點,這成為信眾爭奪寵幸,膜拜「一時之神」,即某時候的諸神明,只在乎那個時候,才需要那位神明;一但過那時刻,就忘記它的存在,一點也不在乎,除非同樣危機與困境再一次出現,才又想起它。同樣,既然「我」已經被神明「清楚」看見,怎麼祈願還無法達成呢?對一般的神秘宗教,人們往往把「靈驗」與否,當成宗教的最重要根本。於是,特殊的作法、巫術、法術…叫人們以為,如此就能謀取神明的靈驗。一但這神明不靈驗,就不是神明,換另一位神明也就理所當然了。當一切都圍繞著「我」的祈求必須靈驗,神明成為配合的角色。在如此宗教觀點下,不論「我」如何,作為任何,都不影響祈求的靈驗與否,只要心誠意合,讓神明記住便可。所以,如此信徒不需要禮拜,更不需要團契,只要擔心神明記住「我」真心誠意即可。這不是基督徒的信仰。

然而,我們從舊約聖經卻得到,以色列百姓自始至終,都不是「個人」為單位,卻集體人格為單位。與上述所講的宗教觀大不相同,人們不再強制、威脅、呼求神明為「我」靈驗祈求,卻轉成為透過集體崇拜、禮拜而對上帝表示敬虔。換言之,強制上帝為「我」之作法,轉換成為「我們」敬拜上帝。集體的社會倫理性格,漸漸形塑耶和華子民的集體性格。創世記告訴我們,始祖亞當夏娃不聽上帝的命令,擅自做主,這個故事成為後來教會所謂「原罪」之根據。其實,原罪之重點,不在於人是否出生就帶著罪惡或人天性良善還是邪惡與否,卻在於,人面對上帝的律法、誡命,是否願意遵照著去行。因此,祈禱和祭祀之靈不靈驗,不再歸因於神明的能力夠不夠,卻歸因於人們違抗上帝、招來上帝更大忿怒之處罰。這在舊約的記載裏,處處可見。以色列的先知不斷地揭發百姓的惡行,呼求悔改,並解釋為什麼上帝要放棄祂自己的子民。這在士師記的故事循環中表現最清楚。個人強迫神明之觀點,轉變成為律法宗教,人必須在道德上在乎罪之觀點,喚起人的良知,歸回上帝,並且將善與惡清楚地分別,並將生命做了首要、次要的安排,也學習眼睜睜地看著生命悲劇性的那一面。這在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達到最高的顛峰。

舊中有新

耶穌帶來福音,不在於告訴我們如何祈求上帝靈驗,卻在於告訴我們,不單單舊約式守律法,還提升更高的層次---以牙還牙是一回事,卻有人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都給他,不可推辭!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敵人是一回事,卻愛人如己,連敵人也不例外,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參見馬太福音5:17-48)。換言之,耶穌將在乎人己顧慮之舊約觀點,一舉無限上升,將這些律法、誡命高度無限制化,用現代的觀點描述,將信仰高度理性化、非人性化---愛心,已經被提升到不分親疏遠近之區別,連敵人也要愛!完全,不只是成為一位人們稱讚的好人而已,還要「像天父完全一樣」!這已經將基督徒的信仰,提升到最高級的天父層次。也正因為如此高級的信仰要求,我們真的需要救贖,而且,靠自己乃根本不可能得救,卻單單只有依靠耶穌基督。我們的信仰,不是拜拜式的心誠則靈,卻積極地面對自己,縱使只剩己一人,依然堅定走良善道路。

保羅明白這個道理,在哥林多後書,他提出人的困境之現實: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缺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把、永遠的榮耀。」原文直譯:所以,我們不喪失心志,雖然外於我們磨損,內於我們則天天更新。這裏,「外於我們」,英譯為out us,「內於我們」,英譯為in us。什麼是「外於我們」、「內於我們」呢?從前後經節之關連,「外於我們」應該是5:16所講的「外貌」;至於「內於我們」,也就是17節所講的,「新造的人」,原文直譯是「新創造」。保羅如此來描述兩者,關於我們之外與內。很顯然地,內、外會變化,我們則凸顯為接觸這內與外之變化,若用存有觀點來解釋,這就是存有連接於內和外變化,經歷了內和外之變化,一個過程,也是永不停止的過程,直到死亡。如此,我們明白也感受身體的衰老,但是,在衰老之際,卻依然體會到「內於我們」還是天天有新的驚喜,超乎預期的情況仍是新鮮的,雖然身體衰老。

變得新的

保羅明白人受肉體的束縛,從沒能超脫過。這在羅馬書7: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在這段描述裏,肢體中另有的律,不只是人性的懶惰、貪念、爭勝、嫉妒等等,還要顯出犯罪的行動。這是人的處境。保羅說,「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從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似乎,並沒有因為順從上帝的律,就能把肢體的罪律徹底排除!可是,如此的我們,也已經不同以往。因為感受到新之參與,在原本老舊,甚至漸漸敗壞的身體裏,加入新元素,叫新舊相混產生新創造。因為新創造,叫我們產生力量,雖然世上的苦楚依舊,卻被我們看成「至暫至輕」,原文意思是「輕、且片刻」。果真的是「輕且片刻」嗎?物理的時鐘告訴我們,苦難綿綿不絕,人生的痛處,沒有消失過。可是,對新創造的人而言,經歷這綿綿不絕的苦難時,卻好像輕省,而且片刻鐘將過去。基督徒的至暫至輕,卻旁人看是一輩子的辛苦。教會的至暫至輕,卻是歷史的兩千多年。苦難從來沒有消失過,辛苦也從沒有離開過我們,卻我們知道,這不過至暫至輕而已,因為我們已經是被耶穌基督新創造的人了。同樣,在人生默默的努力,不一定被世界所看見;在教會的服事,未必成為宣教歷史輝煌的一頁,卻我們深深知道,這些將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活在廿一世紀的台灣,我們幾乎天天經歷新的事物,對人性的墮落也體會前所未曾經歷過的新奇。原本我們認為已經夠駭人聽問的事情居然發生,卻沒想到更離譜的事情還再後頭,一山遠比一山高,超乎想像的罪惡淵藪竟然就在我們身邊。這是現代人活在自由世代並隨而來的,既自由,也墮落。舊,已過去。不代表人就不再陷入舊的泥沼,除非我們開創了新的時代,新的階段。對基督徒而言,每一次讀聖經,都成為新的創造、新的經驗。這也是我們樂於讀聖經,天天讀,已經讀過的,還要再讀,因為每一次都有新的事加入。我們的每一天也一樣,表面上看來,天天的行程大同小異,卻對生命的體會與感受,叫我們深深體會到每一天的新鮮與新奇。在基督裏的新創造,不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我們也不需要變成另一個陌生的我,也沒有辦法如此,因為身體依舊在,束縛從沒有少過,誰能脫離這取死身體的束縛呢。

舊,已過去

舊事,已經過去,不代表徹底消失在我們心底,只是我們已經延續接觸另一個環境時空。無論如何,過去永遠交織在我們即將面對的未來,兩者重疊而成為「現在」的我們。可是,因為我們體認信仰,人生的苦楚雖然綿綿不絕,卻變成我們生命至暫至輕的擔子。我們永遠向前走,下一刻如何,只有憑著信心踏上。「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原文直譯:「因此,若任何人在基督裏,他是一個新創造。舊已經經過,新已經來到 (或譯,已經變成了)。」照前後的關係,應該是「舊已經經過(身邊般),新已經來到。」請注意,這不是說明,昨日的舊,今日忽然全部都變成新。乃,昨日的舊已經發生了,在我們生命裏留下痕跡,卻新已經來到,交織在這痕跡中,新與舊交融而產生不同於先前的「我」。

天底下的人們愛算命,求運道,希望新的年起,過去的舊都不見,全部都是新的。然而,縱使一切都換成新的,卻永遠無法除去我們曾經經歷過種種的舊事,它們依舊不同程度留在我們心底。欠的債,不會過了新年,債務統統不見,除非有人幫忙償還。既已經發生,就永遠已經發生了。然而,信仰在於生命的啟發,體會聖經的啟示,而不是算命作法的巫術。當新已經臨到,我們接觸到生命的啟發,卻未必著實地踏入這啟發的新天地。我們樂意將這生命啟發,實際地在每一天生活裏,碰觸原本舊的習慣時,我們還是挺著信心往前,則新的創造就此開展,上帝顯現的帶領截然不同於以往。我們需要生命的啟發,我們需要靈性的啟示。願新創造在我們人生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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