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8 來做上帝的好同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忠明教會 教會電子講章
2010.02.28 來做上帝的好同工
2010年長執就任
主日講壇
哥林多前書三章1~9節(278,295,465,啟30)
來做上帝的好同工
忠明教會主日講道 周嶸牧師 講於10 0228
我們所追求完美的人生是什麼?聖經所指示我們的人生方向又是什麼?難道不是學習過著「做上帝的好同工」的生活嗎?基督徒最完美的一生可用「與上帝同工」的見證生活來描寫,因為聖經明載,人是為「與上帝同工」而被造的。創世紀第一章記載,上帝創造萬物之後,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上帝不僅賜福予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使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也把祂所有創造的一切交給他們管理(27-28)。從此開始,人類就進入了與上帝同工的關係。這既是上帝創造的本意,「與上帝同工」就顯然成了人生的目的。
舊約聖經中有一位人物名叫以諾;他是完美人生的典範。以諾成了時代的先知,宣告上帝的親臨與審判(猶14-15)。他與上帝同行三百年,最後上帝把他帶走,他就不在世上了,(創五21-24)。我們也許可以想像得到,「一個不遇見死亡的人生」是何等地特殊、可貴,能活著與上帝同行的生活是何等地美。這難道不是我們所羨慕、所嚮往、所追求的人生嗎?但沒有和上帝同心,豈能與上帝同行呢?一個不能與上帝同心、體貼祂心意的人,又如何與上帝同行呢?可見,「同心」是「同行」的必要條件,也是「同行」的試金石。然而「同行」的生活又如何付諸於行動呢?惟有「同工」的具體行動才能展現「同行」的涵意。
我們若視「做上帝的好同工」是我們所追求的完美人生,就必須謹記在心「與上帝同工」意味著甚麼。今所讀的兩段經文來思考「與上帝同工」的三重意義:
一、確認上帝的主權──人必須在確認上帝是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進入與上帝同工的關係,亦即我們與上帝同工的表現必須顯示上帝是主的事實,也是祂在主導一切來完成祂自己的心意。詩人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這豈不也說出「與上帝同工」必須接受「成事在天」的信念嗎?有舊約學者指出,詩篇一二七篇一節的這話,反映出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在波斯王古列的聖詔下,允准重回故土重建耶路撒冷聖殿和城牆的景況。所羅巴伯所帶領的一群猶太人人力單薄,又四面受困(沒有鄰邊他族的協助)之情況下,深感重建聖殿的艱難,不可能以人的力量來完成的;倘若不是耶和華親自建造的,則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詩人在此從實際的生活狀況中體會到一極為重要的信仰原則,亦即確認上帝的主權。
詩人的這句話不僅說出上帝要親自來完成祂的聖工,靠人的力量是做不到的,同時也暗指由人自己所做成的,是無它存在的意義的。上帝的聖工必須由上帝藉著人與祂同工來完成的,而非在乎人能為上帝做甚麼。這雙重的含義使我們清楚看見,「與上帝同工」的意義是在凸顯上帝的主權;前者提示人在愈困難的處境中所完成的,愈能使他體會到這項事工之完成的確出自上帝的作為;後者意指,若不是由上帝主導而完成的事工是沒有其存在的意義的。就以所羅門興建聖殿一事為例來說,雖然依所羅門的智慧和財富,他毫無困難為上帝建造一座輝煌壯觀的殿,但這座依所羅門自己所設計的殿宇,毫無存在的意義,因為上帝豈會住在人隨己意所建的殿宇中?當然不會。所羅門的智慧雖凌駕於他人之上,他仍需在上帝的主導下,一點一滴的照所指示他的去完成。由上帝親自主導而建造的聖殿才有它存在的意義;這表示上帝樂意親臨在祂的子民中。因此,我們若不能在事工的推行上感受到上帝的作為,也當確認我們所從事的事工若非由上帝主導,則我們所做的終必歸於烏有。
對這一點,使徒保羅有同感,他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裡這麼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叫它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它生長的上帝」(6-7)。「與上帝同工」就當如此地確認上帝的主權。我們也發現始祖亞當和夏娃的犯罪行為,正顯示他們否定了上帝的主權。他們想擺脫上帝,自成「小上帝」來管理萬物;他們的慾望豈不正由上帝把它說出來了嗎?「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三5)。始祖的犯罪的確是他們與上帝同工的生活中,一項否定上帝是主的表現,為想擺脫與上帝同工關係的行為。
二、遵行上帝的旨意──「與上帝同工」並非意味著我們與上帝處於平等的地位上共商大事,為所擬定的事工共同努力。相反地,當我們說,我願與上帝同工時,就是立定了志向,願接受以實現上帝的旨意做為目標的生活。
以諾與上帝同行;他必須能體貼上帝的心意,且能透過他所受的職份,表現自己是上帝的好同工。雖然創世紀僅以三、四句話簡略地提到他,對他是如何與上帝同行卻隻字未提,猶大書的作者用兩句話把以諾如何與上帝同行之事說出來。以諾是一位忠實的先知,面對邪惡時代中的人,不畏懼,不折不扣地把上帝所交代他的話傳開。他對當代的人大膽地宣告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猶14-15)。以諾之所以得蒙上帝的喜悅,被祂接去,是因祂忠實地做了上帝對那世代宣告信息的代言人;他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上帝的榮耀,來貫徹上帝旨意地實現。
在新約聖經裡,我們也看見一完美的範例。新約作者描寫耶穌是一位完全遵行上帝旨意的人,的確是上帝的好同工。耶穌的一生足以做為跟從者終身效法的典範。希伯來書作者提到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這麼說:「上帝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經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5-7)。在宗教生活中獻祭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儀式,但沒有任何祭物能比從心裡自願遵行上帝的旨意來得更蒙上帝的喜悅。這是耶穌一生中所持守的信念,也是他的一生最完美的寫照。
我們可以從耶穌生平中的兩三件事明白,他曾如何實踐「與上帝同工」的生活:第一件事是,他十二歲的時候與父母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事後因留在殿裡與教師們一面聽一面問,而使自己的父母焦急。他對急著找他的父母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第二件事是,他與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回加利利的途中,經過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在那裡休息,門徒進城去買食物回來請他一起來用時,他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約四32-34)。第三件事是,甚至於他在客西馬尼園痛苦掙扎的禱告中,這麼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太廿六39、42)。耶穌的一生以天父的事為念,他視遵行上帝的旨意做成祂的工比每日的飲食更重要,甚至於在被賣的那夜裡,仍不忘記以實現天父的旨意,來面對十字架的苦難;他是如此完全活在貫徹上帝的旨意中,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差他來者的榮耀(約七18,八50)。因此,耶穌樂意稱那些遵行上帝旨意的人,為自己的兄弟姊妹和母親(可三35) 。
這樣看來,惟有誠心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堪稱為上帝的好同工,因他們能體貼上帝的心意,願與祂同行。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裡,保羅顯然有意化解他自己和亞波羅在教會中所造成的問題(這當然不是他們倆人的錯),把自己和亞波羅當做主的僕人(執事),也是上帝地同工(5、9),照主所賜給他們的,為要引導人在信仰上得造就。依照主的意思而行,就是與上帝同工的最佳表現。
三、發揮恩賜的功用──「與上帝同工」不僅強調我們與上帝「直」的關係應如何,同時也重視做上帝的同工,我們彼此之間「橫」的關係應如何。其實,在事奉的生活中,我們往往是透過橫向的同工關係,來表現我們是否是上帝的好同工。我們通常在生活中比較容易告白我們與上帝「直」的關係─確認上帝的主權,表示樂意遵行祂的旨意,但這種告白和心願又如何付諸於行動呢?倘若我們彼此之間不能表現出我們是「同工」,又怎能稱自己是上帝的好同工呢?
倘若我們是主內的同工,則必須學習彼此接納的功課;無論我們之間在個性、嗜好、教育背景、信仰型態、神學思想等上有多大的差異,都應視對方為教會得以建立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我們若要成為上帝的好同工,就應當學習如何將主所賜予個人的恩賜搭配起來,使其發揮整體的功用,以造就信徒,建立教會,就如保羅視亞波羅事他的同工,同為主所立的執事,照主所賜予各人的恩賜(恩賜雖有不同),為要引導人相信(目的卻是一致的)。保羅以比喻的方式說到他自己是「栽種的」,亞波羅是「澆灌的」,來分別他們之間所領受不同的恩賜。「栽種的」和「澆灌的」是何等不一樣的工作,但在使樹成長的過程中,兩者缺一不可。保羅知道他自己和亞波羅之間有許多不同之處,諸如個性、口才、教育背景、神學思想等,但他指出這些相異之處並無礙事,各人照主所賜的,共同為造就教會的信仰而努力。
保羅知道亞波羅是一位有學問、有口才的人(徒十八24),他不會與他相比,只謙虛地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1、3)。不僅如此,從受教育的背景而言,亞波羅出身於埃及的亞力山大,當時的一大文化城,深受希臘哲學思想的薰陶。由此我們也可以想像得到,亞波羅的神學思考方式、用語、寫作的文體等均與保羅有所不同。倘若希伯來書是亞波羅寫的話,這可提供給我們一明顯的對照;亞波羅和保羅的神學的確有所不同。但無論他們如何表達他們的神學,保羅知道,這些都是為著造就信徒的信仰,而不是要分化教會,釀成教會結黨分爭的局面。
可惜,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缺少這種「認知」;原本由保羅所開拓的教會,隨後有亞波羅、磯法到過那裡,信徒無法同時接受他們三人所帶來的信息。這或許是因所傳信息的不盡相同!或許是因個人的魅力,而釀成教會的分裂。然而,保羅認為他們不能接受多元的神學思想或信息是幼稚的表現(1-5)。
今天,教會若有困頓而不得增長之現象,其因不在於教會缺乏恩賜,只怕因恩賜不能發揮其整體性的功用。換言之,恩賜成了各人誇口的「本錢」,在教會中各行其道,而無法達到肢體「聯絡合適,各盡其職」的功效,來建立基督的身體,也就是他的教會。教會的增長有賴於肢體的功用發揮得體,亦即在合一的共識中,恩賜必須搭配運作才行。對此共識的建立,各個肢體不僅需要對教會的本質有明確的認識,也必須學習像保羅那樣謙虛、有寬闊的胸襟、能容納異己的態度以及積極的宣教精神。
總之,我們必須學習彼此成為真正的同工,也要除去自私的心,為造就信徒、建立教會有共識下而一齊努力的同工,才有可能成為上帝的好同工。我們必須在橫向的同工關係中,去見證我們與上帝直向的同工關係;透過我們的同工,確認上帝是我們的主,我們一切的事奉是在實現祂的美好旨意。


8月探訪
致教會牧師/傳道/長執:
本人是香港希幔事工, 一讚美團隊之負責人, 本團隊以詩歌傳揚基督大愛為宗旨, 8月頭將前來台灣作交流探訪, 欲探訪貴及盼望能事奉 貴教會, 我們的團隊擅於策劃以詩歌為主之聚會及崇拜, 所頌唱之歌詩歌以普通話/英文/廣東話為主, 包括傳統聖詩及現代詩歌, 附我們的網址:
www.hemans.org
願主祝福你
主內
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