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天使守則
詹姆斯.杜布森提供一些可行的管教步驟,幫助我們在管教天使時不失偏頗。
第一,在執行管教之前,先明訂規範。
管教過程最重要的步驟,就是先建立合理的要求與限制。在要求孩子為這些規定負責之前,應該讓他知道什麼行為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被允許的。先說明條件可避免孩子在犯錯受罰時抱怨不公平。若是未定義清楚就不要執行!
第二,當孩子故意挑釁時,以堅決自信的態度應付。
孩子一旦了解父母的要求,就得照規矩行事,否則就得負起責任。這聽起來容易,但依我們的經驗,大多數孩子都會反抗長輩的權威,向他們的領導權挑戰。在叛逆之際,小孩已先考慮到父母的指示,卻故意選擇不服從。就像軍隊司令在發動戰爭之前,會先計算潛在的冒險率,然後才集中火力炮轟敵人。當這種對立衝突發生在兩代之間,大人要毅然決然地打勝仗。孩子既已擺明姿態要打硬仗,明智的父母就不要讓他失望!父母若在交鋒中崩潰瓦解,對其領導權威可能產生的殺傷力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做父母的若屢戰屢敗,還加上眼淚、尖叫或挫敗的喪氣模樣,他們在孩子眼中的形像就會急轉直下,從此不再是可靠、值得信賴的領導者,反而淪落為沒有骨頭的水母,不值得孩子尊敬效忠。
第三,清楚分辨孩子到底是故意反抗,還是稚氣的不負責任。
除非是故意反抗,孩子不應該受罰,例如忘記餵狗、鋪床或倒垃圾,或是把你的雨傘放在外面,或是丟了腳踏車,這些行為都是一般的孩子常會有的疏忽,也是不成熟的孩子能無憂無慮的緣故,所以要用諄諄勸誘的方式教孩子改進。倘若他對你的耐心勸導沒有反應,才需要施予他當得的懲戒(要他打工償付被浪費的物品,或是剝奪其使用權等等)。總之要記住:幼稚的不負責任和故意違抗完全不同,因此處理時更要有耐性。
第四,衝突過後,要重新給孩子愛的肯定與教導。
在親子衝突時,做父母的既已重申其領導權(特別是孩子已後悔哭泣了),兩歲到七歲(或更大)的孩子可能需要父母抱抱他,給予愛的肯定。無論如何,都要張開雙臂抱住他,告訴他你還是愛他,以及為什麼他會被罰,同時提醒他下次應當怎麼避免。這類的溝通能建立親子間的愛和忠誠,並促使家人齊心合力。若是基督徒家庭,更應該抓住機會與孩子一起禱告,向上帝承認我們都犯了罪,沒有人是完美無缺。蒙上帝赦免是一種奇妙無比的經驗,即使年幼的孩子亦可以感受得到。
第五,避免不可能的要求。
要確定孩子能做到你所要求的事,絕不可因他不小心尿床,或已經一歲了仍不能控制大小便,或因他不是讀書的料子、在學校成績不好便處罰他。這類過份的要求會把孩子逼進無望的困境中,找不到出路,這將對他的情感、人格造成無可避免的傷害。
第六,以愛為管教的原則!
有真誠之愛與溫情的關係必然是健康的,雖然做父母的仍不可避免的會犯錯。
瞧,管教天使還真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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